无锡市城市绿化条例全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绿化规划
第三章 绿化建设
第四章 绿化管理
第五章 绿化保护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促进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保护城市绿化资源,维护公民的生命健康和身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绿化管理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 城市绿化是指在城市及其周边地区进行的,以植物为主的绿化活动。
第四条 城市绿化应当遵循生态优先、节约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注重绿化的景观效果和生态效益。
第五条 国家、省、市对城市绿化事业实行鼓励、支持和优惠政策。城市绿化事业应当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
第二章 绿化规划
第六条 市政府应当制定本市城市绿化规划,明确城市绿化发展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措施。
第七条 市政府应当将城市绿化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衔接,形成协调一致的规划体系。
第八条 市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绿化规划的实施监督和评估,及时修订和完善城市绿化规划。
第三章 绿化建设
第九条 市政府应当加强城市绿化建设,保障城市绿化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科学管理。
第十条 市政府应当制定城市绿化建设项目计划,明确建设内容、建设范围、建设标准和建设期限等。
第十一条 市政府应当加强城市绿化设施的建设,包括公园、绿地、绿化带、街头绿化、广场绿化等。
第十二条 市政府应当加强城市道路绿化建设,保障城市道路两侧的绿化带和绿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第十三条 市政府应当加强城市水域绿化建设,保障城市水域的绿化和生态修复。
第十四条 市政府应当加强城市绿化设施的维修和更新,保障城市绿化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美观。
第四章 绿化管理
第十五条 市政府应当加强城市绿化管理,建立健全城市绿化管理体系。
第十六条 市政府应当制定城市绿化管理制度,明确城市绿化管理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第十七条 市政府应当加强城市绿化监督和检查,发现和纠正城市绿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 市政府应当加强城市绿化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城市绿化的认识和参与度。
第五章 绿化保护
第十九条 市政府应当加强城市绿化资源的保护,保障城市绿化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科学管理。
第二十条 市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爱护城市绿化资源,不得损坏、破坏或者非法占用城市绿化资源。
第二十一条 市政府应当加强城市绿化植物的保护,保障城市绿化植物的生长和发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一)非法占用城市绿化资源的;
(二)损坏、破坏城市绿化设施、绿化植物的;
(三)违反城市绿化管理制度的。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威廉希尔williamhill官网地址
第二十四条 对于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解释权归市政府。